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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出台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办法

    2022-07-21 来源: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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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指打造“广州东部枢纽”,近年来,增城将“产业立区”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赛道上,如何找到“做优增量与调整存量并举”之间的平衡点和发力点,跑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成为摆在增城面前的重要课题。

      日前,《增城区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办法》印发实施,通过构建管理、改造、政策三大体系,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力争到2025年累计推动6000亩存量工业用地“工改工”提质增效,建成10个特色鲜明的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区,实现存量工业用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常态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办法》的制定以“政府主导、稳定预期,有效管理、分类施策,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为基本原则,包括总体要求、管理体系、改造体系、政策体系、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说明共6部分。

      其中,办法提出的“稳定预期”原则,明确存量工业用地以“工改工”为方向,严守工业产业区块底线,位于工业产业区块范围内的存量工业用地应严格按照工业用途规划实施建设,除公共利益需要外,禁止调整为其他用途,尤其不得调整为居住、商业等经营性用途;提出存量工业用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以及明确设定“工改工”监管要求,在广州各区中先行先试,为全市推动“工改工”工作进行试点探索。

      管理体系——以“信息平台+综合评价”方式保障土地管理成效

      加强对存量工业用地的管理,盘活低效存量工业用地,是当前突破用地瓶颈、释放土地承载空间、提高经济发展效益的重要举措。

      《实施办法》从综合管理和分类管理两个层面,对存量工业用地的管理进行规范,构建起一套“信息平台+综合评价”联动的全新管理体系。

      综合管理层面上,增城将搭建由企业和土地权属人主动填报为主、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补充数据为辅的企业(土地)综合信息平台,构建高度集成的企业(土地)综合信息全景图,以此对存量工业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按3:3:3:1的比例划分A、B、C、D四档企业(土地),为后续分类管理和精准服务提供支撑。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存量用地底数不清、产出效益不明、管理缺失等问题。

      与此同时,在分类管理层面上,重点明确了对闲置工业用地、低效工业用地、政府供地项目、村镇工业集聚区等4类用地的专项管理要求。

      确定一批闲置工业用地重点处置名单,分类型分时序进行处置;明确低效工业用地范围,实施定向信息公示和差别政策;构建全区统一的村镇工业集聚区数据库,将各村镇工业集聚区列入“三个一批”(淘汰关停一批、功能转换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清单开展治理;梳理政府供地工业项目履约情况,督促强化履约责任,并开展常态化合理监管……《实施办法》旨在从明确管理主体、列出对象清单、强化管理措施等方面入手,提升全社会对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的责任和意识。

      改造体系——以“产业监管+试点项目”模式确保改造成效

      推动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向有限发展空间要效益,《实施办法》提出,建立“工改工”试点项目推进模式,将连片面积50亩以上或固定资产总投资5亿元以上,按照“工改工”试点项目监管要求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的,纳入“工改工”试点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和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增城村镇工业集聚区较多,但普遍效益低下。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施办法》将村镇工业集聚区的提质增效作为改造重点,将充分用好用足省市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产业项目导入,确保改造持续动力和改造经济效益。

      产业发展导向方面,《实施办法》明确,“工改工”项目将重点发展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智能家居、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

      此外,《实施办法》还对“工改工”项目设定明确的产出监管要求,即“工改工”项目在申请提高容积率审批前,需与镇街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明确要达到的亩均税收要求,并在项目建成后接受履约情况评估监管等。

      具体的亩均税收要求,又按照不同的区域位置,以及是否享受支持政策等,设置了不同的标准:享受政策支持的“工改工”试点项目,位于开发区核心区、开发区“一区多园”和其他镇街的,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亩、40万元/亩和30万元/亩;不享受政策支持的其他“工改工”项目,位于开发区核心区、开发区“一区多园”和其他镇街的,原则上不低于40万元/亩、30万元/亩和20万元/亩;另有项目协议约定监管要求的则按协议约定执行。

      “佛山、东莞等珠三角城市已经在产业监管方面先行一步,市场主体也已认识到产业监管是大势所趋;增城在加强‘工改工’产业监管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在提高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防止存量工业用地改造后再次出现低效方面形成了较好的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增城区‘工改工’市场更加良性和高质量发展。”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政策体系——以“土地政策+奖补政策”组合提升“工改工”动力

      以“工改工”带动产业业态的更新迭代和生态环境的提升优化,离不开完善政策体系的“保驾护航”。为此,增城在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充分借鉴周边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于“工改工”试点项目,研究制定了用地政策、财政奖补、村改专项等“一揽子”政策举措,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增城“工改工”注入了“强心剂”,更是给企业长效发展吃下“定心丸”。

      《实施办法》对于“工改工”试点项目的用地政策主要包括提高容积率、厂房分割转让、收储补偿、土地整合开发等,有利于改造主体加快回收投资成本,也能满足当前大量中小企业购买厂房产权的需求,释放投资和发展活力。

      对“工改工”试点项目的财政奖补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比如,分三年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累计最高5000万元的固定投资奖补,按引进企业当年产值的1.5%给予改造主体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招商奖励,对履约超过约定的给予水电费补助,对原用地上规上企业因改造需搬迁的给予2年租金补贴等。特别是《实施办法》对于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给予重点支持,明确提出,列入“工改工”试点项目的村镇工业集聚区“工改工”项目,除了同等享受“工改工”试点项目用地政策和奖补政策外,还提供土地规划支持(完善用地手续、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和规模、连片混合开发等)、在建工程抵押、村改招商奖励等专项政策支持,其中,村改招商奖励将连续5年按引进企业产值的1.2%,并按8:2比例分别给予项目改造主体和村集体奖励。

      增活力、提效益、强监管、促集聚。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增城将以《实施办法》的印发实施为契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力促产业转型升级,重塑发展空间,开启增城存量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新篇章,力争为广州市推动“工改工”提供增城模式、增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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