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增城侨梦苑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增城侨梦苑分园区及入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加强增城侨梦苑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现组织开展2025年增城侨梦苑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参评单位为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通过认定的侨梦苑园区,或已参加2024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填报且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纳入广州市增城区登记备案范围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本次评价为侨梦苑园区和孵化载体融合评价,主要考核周期为2024年度,同一单位同时运营侨梦苑园区和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按孵化器(众创空间)指标考核。
二、评价流程
评价流程分为线上报名、线下受理、书面评审、抽查核实、结果公布五个环节。
(一)线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侨梦苑园区和孵化载体(以下简称“园区”)访问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穗@i企”平台(地址: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home),导航栏点击“穗政通”,使用平台搜索功能查找“2025年增城侨梦苑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事项,可查看办事指南详情,符合申办条件的企业可以点击“在线申报”,并按平台指引上传申报材料。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8月6日9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8时。
(二)线下受理。增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对参评单位在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参评单位补齐补正。参评单位经部门线上审核通过后,从平台下载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有序装订(胶装成册,带硬纸封面和目录,整本首页、骑缝盖单位公章),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材料补正补齐要求,并于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三)书面评审。书面评审采取集中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专家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四)抽查核实。专家组随机抽取不低于20%(含)的参评单位,对其申报材料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对核实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按规定取消相应得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评资格。
(五)结果公布。增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合定性分、定量分得分情况核算最终得分,评价结果通过增城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和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布。
三、评价规则和专家构成
(一)评价规则。绩效评价最终得分=定量指标得分+定性指标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评价结果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侨梦苑园区星级评定等级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不合格四个等次,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参评单位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划分对应等级,在计算优秀(五星)和良好(四星)等级的园区数量时,如出现非整数情况,按照去尾取整方法处理。
(二)专家构成。由第三方组织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和抽查核实工作,每组专家组由2名孵化育成技术专家和1名金融财务专家构成。
四、结果运用
(一)本次评价为侨梦苑园区和孵化载体融合评价,对获得五星(优秀)、四星(良好)、三星(合格)等级的侨梦苑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视财政情况给予奖励,具体以相关通知为准。
(二)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侨梦苑园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整改期后仍未通过考核的,报请侨梦苑分园区及人才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摘牌。
(三)对连续2次绩效评价考核不合格或应参加考核未参加的,且连续2次未参与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以赛促评”工作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相关政策规定撤销其登记备案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主管部门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李截妍;
电话:020-82882161;
邮箱:zckfqcxfwk@gz.gov.cn;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受理窗口
1.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法人服务厅政策兑现服务专窗(37号窗);
联系电话:020-82628583;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区南部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9号南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政务服务区A10政策兑现服务专窗;
联系电话:020-32163321;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2025年增城侨梦苑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附件3:增城侨梦苑和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考核名单.pdf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8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