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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公告

2024-10-18 来源: 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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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拟以择优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对象。

  (二)政府采购定点议价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最终一定可以承接本项目,各响应供应商应明晰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供应商如获得政府采购定点议价成交资格,须严格遵照本遴选文件的要求及获选的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提供服务。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元(仅作参考,实际采购预算以定点议价采购公告为准)。

  (四)项目属性:服务类。

  (五)响应供应商应确保已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库(提供具有查询途径的网页截图)。

  二、服务内容

  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预计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以具体中标时间为准),服务内容为对我局重大决策法律可行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审核工作合同、审查各类法律事务文书、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服务工作方式为指派律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服务工作。

  三、采购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并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二)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定点议价程序,及时响应流程节点。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四、获取采购需求及报名

  (一)获取方式:在线获取,采购需求已包含在本公告中。

  (二)报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投标人在遴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遴选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报名成功。

  (三)售价:免费。

  五、遴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遴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线下递交,不接受线上电子递交。

  (二)遴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时。

  (三)递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119室。

  (四)建议提前将遴选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遴选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媒介

  本遴选公告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服务项目。

  九、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

  联系方式:020-32829710

  附件:1.定点议价采购项目供应商遴选评审标准

             2.资格声明函

  

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