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各项事务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研究提出中心整体发展规划、思路、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中心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书处理、保密、信访、督办、 接待、会务以及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的党建、纪检监察、工、青、妇和计生等事务工作;负责做好重要公务接待工作;做好上级部门及区内信息报送;牵头单位内部各项考核及评选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各类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公用设施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中心人事管理,包括人员录用、组织关系转移、工资调整、职工医疗、养老金保险、退休手续办理、职称申报晋升、内部考核等工作。
(二)财务部
负责中心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等;负责中心资金筹措工作;监管资金流向及各部门经费使用情况;负责配合上级审计、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检查和督查工作;负责协调中心固定资产和物资器材的财务管理;负责中心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办理财政部门的资金拨款,并做好核对工作;负责中心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做好中心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工作;负责中心各类统计申报工作;负责中心各类票据的清核管理工作;负责保管广告及产业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的安全与完整;负责督查各镇(街)站有线电视维护费及其它款项的收缴工作;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工资、 奖金、福利等的核对造册、发放等工作。
(三)总编办
负责起草宣传报道方针、思路,研究、 策划重大宣传项目,组织重大活动的报道工作;负责中心广 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APP客户端等新闻宣传的协调管理和精品创优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新闻采编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考核;负责电视频道节目的编排管理;负责采编人员日常管理、业务学习培训和绩效考核; 负责与上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省市记协的工作对接,统筹新闻宣传资料整理、信息报送、每年新闻、节目、论文等参评工作;负责协调做好与通讯员的联系沟通工作。
(四)新闻采访编辑部
负责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的新闻采写、编辑以及制作、校对和刊、播等工作; 负责新闻选题策划工作;负责做好新闻类节目精品创优工作;负责记者编辑考核工作。
(五)广播部
负责(调频FM89)无线音频广播电台各版块节目的策划、制作、播出;负责广播新闻的编辑、录制、播出;负责向上级广播电台发稿、转稿和通讯员来稿处理等通联工作;负责自办节目的播出、广告插播和审查工作, 确保节目安全播出等;负责制作广播公益、商业广告的宣传节目;负责做好村村通广播节目的指导工作;负责广播节目的播音主持工作。
(六)视频制作部
负责增城电视频道的视频节目拍摄、 编辑、制作和各类视频专题、栏目片头、内容的制作;负责广播电视直播、电视电话会议视频、电视公益类广告和应急信息的播出以及中央、省、市电视重大新闻转播等;负责电视节目的播音主持工作。
(七)广播电视节目创作部
负责除新闻类节目以外所有广播电视节目、专题片、宣传片、广告的制作,以及专题节目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做好专题类节目精品创优工作;负责外购外包节目的编排和制作工作。
(八)报刊出版部
负责报纸版面的电脑照排、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负责做好报刊类作品精品创优工作;负责对外报刊、画册、书籍等设计、制作等业务;负责发行投递员队伍管理等工作。
(九)新媒体部
负责各类网络新媒体的选题策划、内容编发和运营运维工作;负责策划组织新媒体直播活动工作;负责新媒体技术的开发、视频制作等工作;负责其他网 络宣传相关工作。
(十)技术部
负责摄、录、编、播、印等各项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管理,协助研发、运行中央厨房系统,指导相关人员掌握设备使用技术,管理好机房和演播室;负责专业技术设备改造,提出更新升级方案和初步预算,组织招投标;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维护以及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配合做好相关节目的直播、录播工作;负责对上级台差转、回转无线音视频、广播电台、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镇(街)站广播电视微波信号传输、发射台的管理及维护;负责为山区镇(街)村村通广播电视提供无线传输覆盖服务。
(十一)传媒产业运营部
负责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大屏商业类广告的营销和创收,商业广告的承接、 管理、策划和制作工作;负责对接、洽谈与镇(街)、部门以及企业的战略合作;负责制作各类标语、口号和公益广告;负责专业策划、制作、播出各类大型主题活动、文艺晚会、庆典、演出、文化体育赛事工作;负责承接纪录片、微电影、 影视剧的拍摄、制作工作;负责部分有偿电视栏目、报刊的策划、制作和刊播工作;负责演播厅经营管理业务、有偿电视直录播业务和其它文化产业业务工作。
(十二)广电网络管理部
负责管理有线网络工程的规划和实施、设备器材的招标采购、机房的管理和维护等日常综合性事务;负责有线电视、超高清数字电视、网络融合业务、租赁、市场营销、宣传推广等;负责广电网络升级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应急广播、智慧网络等工程建设; 负责规范做好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建设及验收;负责有线电视客户热线管理、接听、跟踪服务等;负责有线电视用户档案管理、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的收缴等工作;负责有线电视网络安全播出;负责联系中心所属广播电视站开展相关工作。
二、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一)荔城广播电视站
依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有线电视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发展有线电视用户及业务办理,开发广播电视网络多功能业务。确保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二)中新广播电视站
依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有线电视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发展有线电视用户及业务办理,开发广播电视网络多功能业务。确保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三)石滩广播电视站
依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有线电视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发展有线电视用户及业务办理,开发广播电视网络多功能业务。确保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四)派潭广播电视站
依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有线电视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发展有线电视用户及业务办理,开发广播电视网络多功能业务。确保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五)新塘广播电视站
依照《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实施有线电视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发展有线电视用户及业务办理,开发广播电视网络多功能业务。确保辖区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