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三.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四.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五.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六.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七.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八.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九.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十.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气象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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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气象局
2023年 3 月24日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气象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有两项: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所有行政许可都已经进驻省政务服务网,纳入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22年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事项共受理办结12宗,其中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许可事项全年共受理和办结4单,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事项受理和办结8单;没有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受理和办结。
(二)公开公示情况。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有关公开公示信息的明确、细化程度情况;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情况。
(三)监督管理情况。制定实施行政审批有关监管制度、措施、标准情况;对行政审批相对人活动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单位内部对行政审批实施行为的监督情况;事项办理过程中被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
(四)实施效果情况。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目的和效果的情况;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情况;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情况。
(五)依法实施情况。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图纸技术评价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调整为审批受理后的技术服务,并制定相关的配套监管制度。项目审批流程规范化,重新梳理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按要求执行网上受理审批。在各个审批环节按既定的程序和权限执行,责任明确。从受理到办结,按照审批流程,对所交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出具许可意见书,办结后归档管理。在审批事项受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自觉接受中心和社会各界的批评监督。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工作人员自身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认真学习防雷减灾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以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积极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的贯彻落实,做好审批工作后续监管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标准和程序。
(三)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政治学习,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学习。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