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海事处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强化辖区明火作业安全监管,严把明火作业报备关和作业关,规范船舶港内明火作业秩序,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增城海事处执法人员巡航检查东江北干流西洲水域,对已向海事部门报备明火作业的“粤惠州货***”船进行登轮检查,重点对船方进行明火作业的部位进行检查,核查周围消防水带、灭火器配备情况,查验明火作业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件,要求船方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高空作业必须绑好安全带,夜间、恶劣天气或者船舶加油期间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作业完毕后现场要进行清理,在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施工人员方可撤离。
接下来,增城海事处将继续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积极做好港内船舶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消除辖区水上安全隐患,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