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督促辖区船舶含油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落实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增城海事处与广州市洋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提醒谈话。
增城处就近期对该单位所属船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通报,要求其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对企业负责人提出要求:一是深刻汲取“5.18”“东方防污16”船火灾事故教训,深化巩固,以案促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船舶舱壁、设备等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规范船舶含油污染物接收作业报告,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相关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下一步,增城处将继续推进航运企业安全与防污染监管,强化风险源头管理,排查安全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守牢水上交通安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