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教育暨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9-30 来源: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森林火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结合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和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广州市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暨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和园林局联合制定了《增城区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教育暨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州市增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叶辽源,电话:26220794;冯文通,电话:82746538)


  

  增城区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教育

  暨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市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暨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批示要求,按照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大力推动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森林防火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林区持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森林防火“宣传月”教育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庄志辉(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副组长:钟远成(区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梁伟康(区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钟远成兼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区森林防火办、区自然地保护中心负责人,负责协调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教育以及森林火灾预防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主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森林火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的《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防指、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森林防火工作的进展以及取得的成效;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以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资源在“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森林防火对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作用;全国森林防火先进集体、个人,全市最美护林员以及首届森林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优胜团队、个人先进事迹。具体如下:

  1.各镇街、林场要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和主要公共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防火常识、普及森林防火和消防知识与应急技能,大力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森林防火工作规定宣传到每个镇村、每个农户、每个山头地块,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2.利用网络自媒体力量,扩大宣传范围。在重点时段发布森林防火预警信息, 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防火教育警示片,力求做到森林火险高发期每天广播有声音、每晚电视有影像、每周报纸有版面。对典型山火案件要公开曝光,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3.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各镇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发表一次森林防火讲话;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一次从区到乡镇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咨询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统一行动;在本地新闻媒体上开辟一个森林防火专栏;各镇街及教育部门组织林区各单位、企业、学校、厂矿、村(居)委会召开一次森林防火动员会;给各机关事业单位、工厂、学校和每户城乡居民发放一份森林防火宣传资料;林区各街道、乡村悬挂一条森林防火警示牌。

  4.教育部门继续在校园开展“五个一”主题活动。拓展教育对象中的新生力量,开展中小学校园森林防火宣传。即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墙报、每个学生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宣传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针对重点时段、关键区域和特殊人群,加大对高火险区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区、重点单位的火源管控力度,切实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和“防火码”微信小程序,全面提高森林防火处置效能。一是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对批准的生产性用火,必须有计划、有组织、有防范地集中进行,协调做好用火管理,防止私烧乱点现象发生。二是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工作。全面落实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发挥好护林员日常巡护作用。及时对本辖区内森林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挂帐销帐和台帐管理制度。各单位领导加强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科学的管控措施和整治方案,指导进行隐患闭环整治。三是从严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对在林区随意烧香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烧烤、吸烟玩火等用火行为,以及未经许可的生产用火,立即制止并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加强巡护。发挥“群防群治”的组织优势,用活森林防火联动机制,划定重点巡护区域,明确重点巡护时段,在林区人员密集区域和重要出入口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入山人员提醒教育,做到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敦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单位或监护人,强化监护职责,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确保节假日期间及森林特别防护期安全稳定。

  (三)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规范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及镇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护林防火队伍建设管理,森林消防大队新增22名队员要尽快培训、上岗。镇街护林防火队伍按照要求配备,人员要确保到岗到位,实行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运用好护林巡查无人机和新配备的消防水泵、风力灭火机、发电机、割灌机、油锯等装备,加强新装备的使用和技能培训,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水平。严格落实推进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隔离带、森林消防蓄水池和防火瞭望塔等项目建设。为进入新一轮森林特别防护期,营造和谐平安的国庆、中秋长假打好基础。

  (四)强化森林火险预警机制。

  一是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利用科技手段,实现情报信息实时共享,确保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做到无缝对接;二是及时将森林火灾案件线索、情况通报森林公安机关,利于案件查处;三是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工作。进入防火期后,镇街要加强对“五头一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制度,如遇森林火灾或其他足以造成森林火灾和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区林业主管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0月1日前)。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岗位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1年4月30日)。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总结督导阶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10日)。各镇街和各相关单位,适时汇总森林防火有关新闻稿件,编辑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于第二年5月10日将森林特别防护期总结上报区林业和园林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月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各级林长、护林防火队伍、党员队伍作用,提高干部职工群众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宣传兰、橱窗、食堂、景区和林场等场所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系列宣传画,利用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和喇叭巡逻车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强化“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安全理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监管,严格督导。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深化森林防火体制机制对接,胸怀全局,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斤斤计较、扯皮推诿、矛盾上交的倾向。国庆和春节期间,各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与森林防灭火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深入林区对村居和森林防火区经营企业检查,把森林防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各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宣传月”教育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动员部署情况,于2020年10月10日前报区林业和园林局自然地保护中心。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结束10日内(2021年5月10日前),请各单位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林业和园林局自然地保护中心(联系人:何世平,电话:82746538,邮箱:zrdbhzx@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