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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主体的公示

2025-04-2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和《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区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监管主体

矿山类型

风险等级

备注

1

增城市派潭镇香村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金一鸣

增城区派潭镇香村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高潭温泉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五小矿山”

B级

地热

 

 

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