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玟对我局增卫医罚先告〔2024〕3号《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于2024年5月7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欢迎旁听,并请参加人员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李玟
二、听证事由:李玟因涉嫌非医师行医一案,不服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会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5楼会议室)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