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卫函〔2022〕1851 号)、《广州市增城区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经托育服务机构自主申报、各镇街初审、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以下3家托育机构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试点单位。
普惠托育试点机构收费标准由区卫健局与托育机构结合全区同类型托育机构平均收费水平、办园成本、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定价,每年以收费备案的方式确定,同时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
区卫健局采用奖励补助的方式,对普惠托育试点机构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奖补资金5万元/年,连续三年按规定拨付到试点单位。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参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及《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