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茹(女,汉族,身份证号:44018320******5224):
你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进东路8号新都盛世名门盛景苑5栋地下一层及首层04号广州雅博口腔门诊部内从事口腔医师执业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于2020年5月2日被我局查处,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完成对你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增卫医罚先告〔2020〕44号)。当事人刘心茹应当到广州市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6号四楼,邮政编码:511300,电话:020-82718723)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陈述和申辩或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和听证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