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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送达对毛新标《催告书》的公告

2020-05-07 来源: 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增卫医催告〔2020〕1号

毛新标(男,53岁,汉族,身份证号码:44142519******0870):

  你尚未履行我机关于 2019 年 8月 9 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增卫医罚〔2019〕9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100000 元、加处罚款100000 元(共计200000元)缴至广州市各银行可办理罚款缴款业务的营业网点,并将银行缴款票据第三联交至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室结案。由于其它方式都无法完成对当事人毛新标《催告书》(文号:增卫医催告〔2020〕1号)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视为送达。当事人毛新标可在公告送达后10天内到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6号,邮政编码:511300,联系电话:020-82718723)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依法履行义务,否则本机关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