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增城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和《增城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增城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2.增城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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