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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调整发布招标计划的水务工程项目范围的通知

2023-01-19 来源: 增城区水务局
【字号:

各镇(街),有关单位:

      一、为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的要求,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0日,发布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内容。2023年1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上述规定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发布招标计划。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二、此前区水务局有关发布招标计划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