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有关单位:
一、为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的要求,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0日,发布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内容。2023年1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上述规定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发布招标计划。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二、此前区水务局有关发布招标计划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