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1105号)、《广州市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被列为广州市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按照《增城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明晰水库产权、界定管理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经研究,本次确权仅对水库管理权限进行明确,不涉及用地使用权进行变更。现对全区97宗水库工程产权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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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