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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办理增城区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申请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请的通告

2021-05-31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字号:

  各市民、各排水户(单位):

  为提高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以下简称“排水接驳”)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申请办理的便利性,减轻排水户负担,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开展“学党史、见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现将我区排水接驳和排水许可证的部分办理流程进行了简化和优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证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排水公司”)办理排水接驳和排水许可证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明确办证范围。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排水户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水规字〔2020〕8号)第十四条“工业类、建筑类(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除外)、餐饮类、医疗类等排水户应当向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办理排水手续,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三、减少环节压缩时限,让排水户少跑两趟。针对已直接接入公共管网的项目,合并办理排水接驳和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办理排水接驳和排水许可证只需提交“广州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核准申请表(原件1份)”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首层排水总平面图(原件3份),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函(原件1份),无需再提交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同时,合并办理后承诺时限由“8+5”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由“15+2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

  四、减轻小型排水户负担,免费上门提供摸查和绘图服务。经营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以下且月均用水量480立方米以下,内部排水系统较简单的小型排水户,可由区排水公司现场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出具排水平面草图,排水户自行改造完成后,由区排水公司出具首层排水总平面图,小型排水户无需自行绘制首层排水总平面图,技术服务全程免费

  五、咨询联系方式:增城区排水接驳和排水许可证办理窗口位于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1楼综合受理窗口305-313号。若排水户在办理排水接驳和排水许可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到现场或电话向增城区水务局或者增城区排水公司咨询。增城区水务局地址:荔城街园圃路4号,电话:82628283、82639782;增城区排水公司地址:荔城街园圃路12号西侧首层,电话:82663306。

  六、关于规范市场行为的有关提醒各排水户绘图服务单位、施工改造单位要提高服务质量,应按实际工作量计费,不得收取代办费用,不得一口价包通过办证等捆绑方式变相收费。排水户在委托施工改造、绘图等单位时发现违规收费的,请向区水务局排水管理科投诉,电话:82628283、82639782。一经核实,按《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七、违法违纪举报热线:排水户在办理排水接驳和排水许可证过程中,发现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区排水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请拨打增城区水务局机关纪委电话举报,电话:82636239。

  八、其他:未提及事项继续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修订印发排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穗水排水〔2020〕17 号)执行,本通告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行其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工作服、工作证样式.docx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