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增水〔2020〕139号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广州市市政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镇(街)、开发区,有关单位:
2020年度我区水务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多起电力设施被外力破坏事故,经统计,6起为广州市市政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水务工程施工造成,建设单位分别为永宁街、荔城街、仙村镇及区水务设施管理所(详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于地下电缆保护重视程度不够,施工前未进行管线技术交底或管线交底不到位;
(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未履职尽责,现场施工开挖或顶管前未采取人工探挖等措施再次确认地下管线位置;
(三)现场施工班组野蛮施工,施工班组特别是挖机操作人员无管线保护意识,班组之间管线位置交接不到位。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我局对广州市市政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约谈后,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参建各方(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对事故展开调查,于2020年12月29日前查明事故中参建各方责任,对责任方按照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二)广州市市政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对全区范围内所承包的在建水务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于12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三)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按照市场行为评价标准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四)鉴于广州市市政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将本通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抄送上级水务部门,对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
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要高度重视施工引起的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故,要将此类事故作为安全生产事故对待,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在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
专此通报
附件:2020年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情况(截至12月15日).xls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