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评价主体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踪负责,认真组织学习,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严格贯彻执行《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
二、请各评价主体加强诚信评价申报管理工作,及时评价,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现象。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