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规定,及市水务局《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18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全面落实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现就我区2018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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