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沙庄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单位于2025年4月21日作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缴纳水资源费催告书》(穗增水强催告〔2025〕1号)拟向你公司送达。本单位采取了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凭法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凭证,到本单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园圃路4号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电话:020-82610521)领取《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缴纳水资源费催告书》(穗增水强催告〔2025〕1号)并接受处理,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公告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公示栏上张贴,同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缴纳水资源费催告书(穗增水强催告〔2025〕1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潘振伦,联系电话:020-826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