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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广东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广华晟建设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通报

2024-08-26 来源: 增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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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有关单位:

      小楼镇长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小楼镇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通过询价方式选定广东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陈建忠,注册编号:粤2442008201000902),通过直接委托方式选定广东广华晟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黄秋发,证书编号:44038017)。2024年7月31日,我局组织对该项目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的施工质量及管理问题,现将有关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钢筋混凝土管材质量差2024年7月26日进场管材批次(50根)管口大量破损,质量严重不合格。未见本批次管材的材料进场报审记录和劣质管材退场记录。

      (二)监理单位严重履职不到位。一是监理单位对管道等主要材料未进行材料进场质量审核;二是监理资料极其混乱。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主持单位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且未见签到表及照片;三是隐蔽工程验收结论未及时签字确认,验收日期未填写;四是部分监理日志弄虚作假。抽查2024年7月20日监理日志,显示下雨停工状态,无工作内容,但日志填写为“经验收质量检验合格”;五是监理整改通知单敷衍了事。项目开工至今,总计签发3份整改单,其中2份未签发日期,另1份未见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三)工程管理极其混乱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重要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我局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由小楼镇人民政府牵头,一是督促广东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广华晟建设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落实并上报区水务局;二是立即组织本项目参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安全。

      由小楼镇人民政府牵头,对项目存在的工程材料及资料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根据合同相关规定要求对施工及监理单位予以处罚,并在下一次工程请款中落实扣罚措施。

      (三)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方法》,实事求是,对广东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广华晟建设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

      (四)鉴于广东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广华晟建设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对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将本通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在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并统筹好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安全的关系,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及时整改。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