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增城区小楼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及供水改造工程标段一由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业主(工程部负责人:胡诗华),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人民政府作为代建单位(项目经办人:刘海波)负责组织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为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玉琳,证书注册编号:粤1442018201903156),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为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项目负责人:廖红宇,职称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0800101097386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文伟,注册执业证注册号:44008111)。项目于2020年7月10日签订EPC合同,目前处于完工待验收阶段,存在验收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工程验收进度严重滞后。增城区小楼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及供水改造工程标段一于2020年7月21日开工,项目于2022年9月30日完工,截至2024年7月该项目仍未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其中,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结算进度超过工程合同规定工期,进度严重滞后;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履职不到位,未和其他参建单位形成有效沟通,涉及设计变更工作进度滞后;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未及时督促参建单位对项目设计变更及竣工验收资料中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闭合,致使项目竣工验收节点一拖再拖。
我局自2022年至2024年多次召开增城区农村供水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协调会议,并多次就项目验收滞后情况发送提醒函、督办函至建设业主要求限期完成验收,建设业主牵头组织各单位召开约谈会议后仍迟迟未有验收进展,未按历次会议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验收资料报批工作,对项目竣工验收推进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二、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不良行为,我局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建设业主牵头,督促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和竣工验收工作,若相关单位拒不配合,我局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建设业主、质监站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方法》,实事求是,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三)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第七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六)项、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将本通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并抄送上级水务部门,对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
三、工作要求
希望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引以为鉴。切实履行各方主体责任,提高履约意识,加快推进完工项目的验收、结算、移交工作,明确落实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