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增城区小楼镇西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查漏补缺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政府作为代建单位负责组织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原负责人梁海健(注册证书编号:粤2441415062634),已于2024年5月12日正式离职,现项目负责人更换为胡承方(注册证书编号:粤2442021202217956)。项目于2020年3月9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50天,截至目前仍未完成现场施工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对村民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我局于2023年8月4日约谈该项目参建单位,2023年10月7日和12月25日对该公司不良行为进行通报,2024年3月20日再次约谈该项目参建单位,但该公司仍未按约谈和通报要求配合做好工程收尾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情况再次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施工单位不积极配合小楼镇推进工程收尾工作,现场投入人员、机械、材料严重不足,村委会区域存在多处污水漏接,耕寮社约800米支管仍未完成施工,导致污水未有效收集,未按照第二次约谈要求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
(二)工人多次到小楼镇政府上访讨薪,施工单位仍拖欠工人工资约6.5万元。
(三)现场W2-15~W2-17段抽验不合格,整改后未按要求进行复验,且因该段路面开挖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影响村民生活出行,引发村民多次投诉。
(四)现场施工推进停滞不前,且未展开设计变更资料组卷和资料审核工作,未按照第二次约谈要求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导致项目验收进度严重滞后。
二、处理意见
(一)鉴于多次约谈、通报后,施工单位仍拒不整改,已严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建议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有关约定,对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二)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方法》,实事求是,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
(三)鉴于施工单位存在以上不良行为,我局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第十一条第(五)点“不按要求配合建设单位推进项目施工,导致项目进度累计滞后计划15%及以上的”以及第(六)点“不配合建设单位开展结算、验收工作的”规定,对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将本通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对进度落后的工程应要求参建单位加强人员、材料及机械投入,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在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并统筹好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安全的关系,及时发现并报告工程建设中的不良行为,及时整改。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