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趣咀福米酒加工厂(陈仕海)对我局作出的穗增市监(正果)罚听告字〔2024〕16号《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于2024年10月28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欢迎旁听,并请参加人员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广州市增城趣咀福米酒加工厂(陈仕海)
二、听证事由:广州市增城趣咀福米酒加工厂(陈仕海)涉嫌生产国家规定的禁止生产的食品及未建立生产台账记录一案,不服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会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时00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楼会议室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