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广州维奇易品美妆商行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商事登记,我局已依法作出撤销商事登记决定。现将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予以公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撤销商事登记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局将依法撤销上述商事登记。
特此公示。
附件: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张祖琼、梁烨戈;联系电话:82841292;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景园一街10号 ;邮编:51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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