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联合增城区公安分局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腊圃收费站(往河源方向)约5公里处进行执法检查,在车牌为桂A0C0L5的奥铃车上存放约有24袋牛百叶,用无标签的白色编织袋简易包装,现场无当事人在场。上述产品涉嫌为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本局依法现场扣押了上述冻肉作进一步调查。由于现场没有工作人员,无法签收相关文书,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一名警员作为见证人,本局执法人员在案发现场张贴了《询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扣押财物清单及收据等资料,告知涉案物品所有人到本局接受调查,但一直无人前来接受调查。本案当事人不明确。因本案当事人不明确,无法直接送达、邮寄或委托送达有关文书,2022年9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分别在局公告栏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进行公告,告知涉案物品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认领现场扣押的物品并接受调查和处理。在公告的认领期限内,无人认领财物,无人前来接受调查和处理。
本案当事人身份经本局调查后无法查明。本局已依法进行公告,要求涉案物品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前来认领财物并接受调查和处理。现公告期已届满,仍无人认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将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建议依法处理24袋牛百叶。
因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穗增市监(小楼)物处字【2022】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你可以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联系人:赖钰铭、张祖琼,联系电话:020-8284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