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木潭村腊田社的临棚窝点进行检查,现场依法扣押标有“Castrol”的润滑油瓶盖250个、标有“Castrol”的润滑油空瓶(10W-40 4L)10个、标有“Castrol”标识的标签1000张、标有“Castrol”的润滑油成品(10W-40 4L)10瓶;标有“壳牌”标识的润滑油空瓶(5W-40 4L)6个、标有“壳牌”标识的标签144张;标有“Mobil”标识的润滑油空瓶(15W-40 4L)12个、标有“Mobil”标识的润滑油空瓶(5W-40 1L)100个、标有“Mobil”标识的润滑油空瓶(SAE140 4L)20个、标有“Mobil”标识的润滑油纸箱(5W-40 4L)13个。现场无相关人员,经调查后仍无法查明当事人身份,当事人不明确。
因无法确定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综合执法三科(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飞扬西路21号)认领财物并接受调查和处理。如本公告认领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本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上述物品。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8日
(联系人:许立青、孙明,联系电话:020-8263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