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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文书送达公告(案发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长江北路2-3)

2021-07-21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2021年3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长江北路2-3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批标有“图片1.png”标识的汽车配件、标贴及造假工具。现场当事人不明确,本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本案当事人经调查后仍无法查明身份,当事人不明确。2021年7月6日,本局依法作出处理上述涉案物品的决定。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穗增市监(永宁)物处字[2021]第1号《当事人不明确的物品处理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祝凯、钟育林;联系电话:020-83971621,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平街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