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依线索对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庙尾村其岭路2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批标有“Shell”“Castrol”“Mobil”标识的润滑油成品油、纸箱、瓶子,现场当事人不明确,本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本案当事人经调查后仍无法查明身份,当事人不明确。2021年4月29日,本局依法作出处理上述涉案物品的决定。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穗增市监(正果)物处字〔2021〕1号《当事人不明确的物品处理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刘欣佳、张学明,联系电话:020-82812389,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正果大道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