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增城中新镇霞福路87号的广州市增城孟元物流代理服务部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广州市增城孟元物流代理服务部的经营场所存放一批标有“”“
”“
”等标识的产品和包装材料。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产品和包装材料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对上述产品进行扣押,以作进一步调查。扣押产品具体如下:
现场无相关人员,经调查后仍无法查明当事人身份,当事人不明确。
因无法确定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中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新市路12号)认领财物并接受调查和处理。如本公告认领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本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上述物品。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叶继兴、彭夏夷,联系电话:020-8286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