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雪秋(身份证号:360311********4037):
我局收到你单位向我局提出你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我局于2024年06月07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4]158906号),对你的受伤予以认定为工伤。因你方无法联系上且快递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