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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西品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07-15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号:

广西品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肖彪斌(432503********5016)等6人诉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3005*******7301)、广西品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50900*******UM4U)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4】2862-2867号),肖彪斌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5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克扣或拖欠工资10018元;2、请求第二被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支付责任;邱本军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7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克扣或拖欠工资11022元;2、请求第二被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肖佩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7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克扣或拖欠工资11022元;2、请求第二被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支付责任;邱益飞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5月24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克扣或拖欠工资2928元;2、请求第二被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张玲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7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克扣或拖欠工资4837元;2、请求第二被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肖建芳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4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克扣或拖欠工资5860元;2、请求第二被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24日下午16:3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272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