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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市增城品羊鲜餐饮店)

2024-07-05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号:

广州市增城品羊鲜餐饮店:

  本委受理张燕东(440183********7529)等3人诉广州市增城品羊鲜餐饮店(工商注册号:92440101*******HL32)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4】1244-1246号),本委现已裁决如下:1、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燕东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5日的工资7696.55元,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钟艺财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工资5080.46元,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薛召翔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25日工资4700元。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用公告形式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裁决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272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