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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南粤家政”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2022-06-08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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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技能提升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高质量实施增城区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在今年6月-9月开展“南粤家政”免费技能提升培训。

  一、培训目标

  2022年6月-9月,我局委托辖区内具备“南粤家政”技能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南粤家政”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培训目标2000人次以上。“南粤家政”相关培训工种包括但不限于:保育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家庭照护员、家务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不纳入免费技能培训。

  二、培训对象

  各类劳动者(含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者、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在本省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等;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三、任务分配

  请有意愿承接这项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结合自身培训能力和招生情况,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并于6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培训计划书面申请。我局将根据培训机构报送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分配培训计划,签订培训协议。

  四、培训组织及管理

  (一)各培训机构要严格管理,抓好培训质量,并接受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质量监控和工作指导。

  (二)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必须提前8个工作日以上通过相关系统报送培训班开班信息,如报送信息变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三)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必须在7月10日前报班人数达培训计划人数20%以上;7月30日前报班人数达培训计划50%以上;8月20日前报班人数达培训计划80%以上。如开班数不足,将收回该培训机构的剩余指标数,重新分配给已培训达标的其他培训机构。

  (四)原则上各培训机构需于8月31日前完成报班,该日起不再接受开班申请,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培训并组织考试,以确保可以在11月30日前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专项能力证书。

  (五)为了保障培训补贴资金顺利拨付,原则上要求各培训机构需在12月5日前提交补贴申请。

  (六)各培训机构要认真总结培训工作的情况、成效和亮点,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培训总结以数据分析、典型事例、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为主,各培训机构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将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罗越先,联系电话:8264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