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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洪鹏宇飞科技有限公司)

2022-04-09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号:

广州洪鹏宇飞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柳晓金(5130301XXXXXX53236)诉广州洪鹏宇飞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XXXXXKFC232)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2】857号),并于2022年5月6日下午14:15分开庭审理,本委依法立案受理。审理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3月10日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作出仲裁决定书,请广州洪鹏宇飞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签收《仲裁决定书》,逾期不签收,视为送达,不影响本决定书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电话: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