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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广东万民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2025-05-07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字号:

广东万民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刘新堂(身份证号:421023********0758)于2025年03月24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称于2025年3月6日16时23分许,在增城区新塘镇广东万民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岗亭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04月14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方电话联系不上,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87号,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