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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告知书(湖北尚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04-21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号:

湖北尚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鹏(360428********2296)诉湖北尚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RPOW)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5】1860号),刘鹏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193元;2、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2772元;3.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47055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本委定于2025年6月9日上午9:3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3216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