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亿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熊运君(513023********8035)诉广州亿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8*******4H6B)(穗增劳人仲案【2024】4632号),本委现已裁决如下:1、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31972元;2、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5951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993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972元;3、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5日住院16天期间的护理费2400元;4、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费390元;5、驳回申请人本案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用公告形式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裁决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272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