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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广州傲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宏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12-2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号:

广州傲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宏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龙和爱(440125********4422)诉广州傲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83*******319G)、广州宏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440101*******641N)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3】3780号),本委现已裁决如下:1、确认申请人与第一、第二被申请人2014年9月1日至2020年7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驳回申请人本案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用公告形式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裁决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8272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