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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福建巨倍铝模板工程有限公司)

2023-12-15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福建巨倍铝模板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前进(412828********4517)诉福建巨倍铝模板工程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350503*******MT0J)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3】3329号),本委现已裁决如下: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6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124862.07元;3、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报销费26284.35元;4、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0元;5、驳回申请人本案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用公告形式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裁决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