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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红河沃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3-11-08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字号:

红河沃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李懂财(440125********1838)诉红河沃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91532503*******5FH5P)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3】3754号),李懂财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确认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存在劳动关系;2、两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工资2091.95元;3、两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71500元;4、两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未休年休假工资4482.76元;5、两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965.52元;6、两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周六日加班工资59443.93元;7、两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赔偿金60000元。

  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2月18日早上9:15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办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