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路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子义(430103********1072)诉北京华路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110113*******3740D)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3】3896号),朱子义要求裁决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支付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1月17日的工资37500元;2、开办事费用1756元。
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16:0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办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