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露露:
本委受理广州骁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1110000*******ML3X)诉魏露露(430426********7688)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3】3695号),广州骁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损失57000元。
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举证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16:00时在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委决定对已结案部分裁决书在区政府网站公布。被申请人认为本案不适宜在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前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同意仲裁裁决书上网公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办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