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明权:
本委受理邓明权(440281********8943)诉广州贵冠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3*******667W)的劳动人事争议案(穗增劳人仲案【2025】423号),并于2025年1月7日16:00分,本委依法立案受理。审理期间,申请人经通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出席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委决定如下:按申请人自动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委作出《仲裁决定书》,请邓明权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签收《仲裁决定书》,逾期不签收,视为送达,不影响本决定书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本委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经 办 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