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意见的通知》(增府办函〔2020〕54号)文件精神,支持我区荔枝种植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建立荔枝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截至5月20日,共收到两家荔枝种植主体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荔枝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示范点申报要求。
现将荔枝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示范点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开始至2021年5月27日止,共7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吴房斌,联系电话:020-82616180。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