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现有水产养殖面积约4.6万亩,以四大家鱼和罗非鱼养殖为主,加州鲈、鳜鱼、黄骨鱼、大刺鳅等特种水产品养殖面积逐步增多,为科学有效地防控水产病害发生,降低病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结合我区生产实际,现发布全年病害预测及防控指导意见。
一、病害预测
(一)1-3月,气温水温较低,雨水少,昼夜温差大,养殖水体垂直交换频繁,水体肥度差,锚头鳋病、水霉病、小瓜虫病等将会大幅上升。
(二)4-6月,气候不稳定,降雨量增多,易使池塘水质pH值降低,4月会出现“倒春寒”和“梅雨鱼瘟”现象,易发细菌性败血症、“越冬综合征”(烂身、烂鳃、白皮)、小瓜虫、指环虫以及车轮虫等寄生虫病。4月为放苗高峰期,苗种易发气泡病。5月、6月气温逐步上升,是水生动物的生长旺季,病毒病、细菌病发病率上升,如草鱼出血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柱状黄杆菌病(烂鳃病)、细菌性肠炎病等。
(三)7-9月,处于高温酷热天气,水生动物进入生长旺盛期,摄食量大,排泄物多,水体中流行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的增殖速度加快,各种水产养殖病害进入高发季节,水生动物易出现爆发性出血病、链球菌病、肝胆综合症等病害,主要有草鱼出血病、肠炎病、细菌性败血症、虹彩病毒病、爱德华氏病、链球菌病、诺卡氏菌病、车轮虫病、指环虫病、锚头鳋病等。
(四)10-12月,天气逐渐转凉,降水量也显著减少,水产养殖进入后期管理阶段,养殖的鱼类进入越冬前的最后生长期,由于池塘载鱼量较大,残饵及代谢物沉积较多,易厌氧发酵产生氨氮、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同时昼夜温差逐渐增加,上下水层对流加大,易使水质恶化,以细菌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为主,如细菌性败血症、小瓜虫、赤皮病、水霉病等,比较多养殖户选择在这一时期出售水产品,应注意刮伤导致的赤皮、应激死亡及寒潮带来的冻死冻伤等情况。
二、防治措施
(一)改善养殖环境
养殖池塘应清除过多淤泥,并用生石灰或漂白粉彻底消毒;饵料、捕捞等工具要消毒处理;购买经检疫苗种,下塘前注射正规疫苗及进行鱼体消毒,可用15-20mg/L 浓度的高锰酸钾水溶液药浴10-30分钟;加强日常饲养管理,正确掌握投饲技术,不投喂变质饲料,提高鱼体抗病力。疾病流行季节,每半月用浓度为25-30 mg/L的生石灰化浆全池泼洒1次,调节水质,食场定期用漂白粉、漂白粉精等消毒处理。水体消毒,按0.2-0.3 mg/L三氯异氰脲酸粉使用量经水溶解、稀释后全池泼洒。
(二)常发病害防控措施
1.病毒性疾病。如草鱼出血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神经坏死病、虹彩病毒、弹状病毒等。水产养殖病毒性疾病暂无特效药用于治疗,需重点加强预防措施。养殖苗种需经检疫合格并注射相关疫苗,定期做好环境消毒杀菌,养殖过程中定期拌饲投喂免疫增强剂等,提高机体抗病力。
2.细菌性疾病。如细菌性败血症、细菌性肠炎病、诺卡氏菌病、链球菌病等,应加强养殖池塘管理,定期换水,加注新水,并定期用生石灰、氯制剂、碘制剂等消毒剂消毒;合理投饲,坚持“四定原则”,减少残饵对水质的影响;发病池塘应适当减少投喂量,及时确定病原菌以及药敏实验;对症用药,国标渔药甲砜霉素粉、氟苯尼考粉、中草药制剂等对细菌类疾病有一定防治效果。此外,可在饲料中添加维C、大蒜素、免疫增强剂等增加水生动物的自身免疫力。罗非鱼高温季节容易爆发链球菌病,发病时要减少饵料投喂,尽量降低饲养密度,减少应激因素和改善养殖环境,增加开增氧机时间,保持池塘溶氧充足,有条件的适当降低水温。
3.寄生虫病。根据寄生虫种类及生活史对症施策。苗种放养前用3%生理盐水15~20分钟消毒。流行季节,每隔15天饲料拌驱虫中草药制剂内服3~5天,每天一次,可有效预防寄生虫病。
4.真菌性疾病。如水霉病,在病灶部位形成肉眼可见的絮状物,常在水温10-20℃暴发。鱼体受伤后易感染该病,因此应尽量减少捕捞或转塘等操作,避免鱼体受伤。天气晴好时适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
5.非病原性疾病。因天气急剧变化造成水质恶化、缺氧、赤潮等,引起鱼虾应激反应、暗浮头、池塘倒藻等或投喂方法不当、饲料质量不好等导致疾病。常见病有“越冬综合征”。在多种淡水养殖鱼中都易发生。病鱼体表出现溃烂、充血、蛀鳍、烂鳃和肝脏病变等症状。该病害的发生与养殖水环境和鱼代谢功能有密切关系,加强水质调控和池塘溶氧管理非常关键。病害发生后需谨慎用药,不能盲目消毒和杀虫,应规范使用渔用兽药,减少拉网、加水等“动水”操作;“肝胆综合征”,由于前期吃料过猛,饲料质量不好;水质差,常规指标不正常;水体菌相、藻相不平衡,蓝藻死亡产生毒素;过度使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因素导致肝胰系统严重受损,引起代谢障碍。防控措施:坚持四停一增,即停投料、停杀虫和消毒、停进换水、停用抗生素,增加开增氧机的时间。停料3天之后开始少量投料(只喂原来一半),添加肝胆康等护肝药,连续5天,再接千分之二的维生素C,连续3天拌料;加强水环境处理,全池使用塘底解毒宝、优生碳源等调水产品进行改底改水,平衡水体中菌相和藻相。
三、日常管理
(一)水质调控。按照养殖前期、中期、后期池塘投饵和水体肥瘦情况,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调节水质肥度和透明度;合理使用增氧机;维持水体合理指标(溶氧、氨氮、亚硝酸盐等)。
(二)定期巡塘。每日定期巡塘,注意观察天气、水质变化和水产养殖动物的活动与摄食情况,确定相应的饲养管理措施。定期检测养殖水及尾排水状况。及时打捞池内残草、污物等,保持良好的养殖环境。
(三)及时防控。对发病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消毒措施,不将疫区水体随便排放。不随便丢弃致病或死亡的动物,应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病区使用的工具应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与扩散。提前做好夏季防暴雨、台风以及冬季低温冰冻雪灾等恶劣天气应对准备。
四、规范捕运和上市
(一)规范捕运。水产养殖动物上市前应停料。起捕拉网时要小心操作,避免体表受伤感染。运输时遵循《活水产品运输技术规范》(GB/T 36192-2024)和《活鱼运输技术规范》(GB/T 27638-2011)等。
(二)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规定。养殖水产品出塘时要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规定,在休药期内不允许对外销售上市。几种常用抗生素休药期如下:氟苯尼考粉为375度日,恩诺沙星粉(水产用)为500度日,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为750度日,甲砜霉素粉为500度日,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水产用)为500度日,复方磺胺嘧啶粉(水产用)为500度日,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水产用)为500度日。休药期中“度日”是指水温与停药天数的乘积,如某种兽药休药期为500度日,当水温25摄氏度,至少需停药20日,即25摄氏度×20日=500度日。
(三)养殖水产品合格上市。养殖者应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生产销售的水产品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不使用禁(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二甲嘧啶等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上市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在水产品上市前可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鳊鱼、大口黑鲈、鲫、乌鳢、牛蛙等重点水产品常用药物及限量值如下: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和≤100μg/kg。
病害防治方法应根据养殖品种的实际情况,在相关专业机构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实施,相关水生动物疾病防控方法请登录“www.adds.org.cn(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的‘常见疾病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