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区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管理细则〉的通知》(增农函〔2022〕45号)组织开展2024年增城区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工作。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镇街初审、推荐,区农业农村局考察评价,征求并综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意见等程序,评定及监测结果如下:
广州市增城全记家庭农场等7家农场被评定为区级家庭农场;广州五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9家合作社被评为区级农民合作社;广州市增城棉石家庭农场等28家农场通过监测,保留“区级家庭农场”资格;广州市增城锦绣家庭农场等23家农场监测不合格,取消“区级家庭农场”资格;广州淘绿色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通过监测,保留“区级农民合作社”资格;广州市增城区顺盈养蜂专业合作社等1家合作社监测不合格,取消“区级农民合作社”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24年1月4日至1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经管法规科反映。
联系电话:82626131,8262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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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