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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2021-07-16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落到实处,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1〕92号)和《广州市增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增农函〔2021〕75号)的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全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行动,重点组织培育经营管理、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3种类型。培育工作以培训农村电商、新型合作社等为主要内容,培育一支会经营、会管理、会营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1年,全区培育高素质农民36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80人,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型180人。

  二、培训班设置

  根据工作目标,设置培训班培育对象、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完成时限。

  (一)培育对象

  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组织增城区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培育。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应列为培育对象。培育对象为三种类型:

  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创新创业带头人,包括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现代创业创新青年等,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认识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  

  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农产品电商营销人员、农产品直播带货人员等,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二)培育内容

  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培训课程安排表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商定,可分段按以下三个模块实施(具体学时要求详见附件2):

  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省内外高校参加学习,其中组织一期不少于20名学员到省外985高校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圆农民大学梦。部分课程可以选取评价好的网络优秀课程。

  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电商网红、绿色发展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为学员提供农产品电商销售和融资对接平台,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农产品电商销售专题或农业企业融资专题课,提升职业农民的企业管理、运营和销售水平。

  第三个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其中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推荐点),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专题课,让农民学习和借鉴成功的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提升高素质农民从事农业的信心。

  (三)培训完成时限

  培育任务计划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四)培训班设置补充事项

  1.高素质农民培训采取学时制。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具体学时要求详见附件2)。

  2.培训实行“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

  3.任课老师授课要有PPT课件,精品课程要提供全程录像资料。

  4.鼓励支持培训机构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开展在线学习优秀课程、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

  5.培育农村电商人才是本期培育的重点任务,培育人数应在90人以上。

  三、确定培育任务承担单位

  (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前意向公示,同步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确认;

  (二)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承担单位;

  (三)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或上一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下一年的培训任务。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广州市财政2021安排增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162万元。经营管理型180人按人均6500元补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80人按人均2500元补助。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类型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次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二)资金用途。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宣传发动、专题报道、培训机构遴选、政策调研、认定管理、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不得用于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的学杂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遴选,确定培育对象

  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组织区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培育。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应列为培育对象;同等条件优先安排增城户籍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学习。

  (二)优选培训教材和师资力量

  1.培训机构应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要在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育对象学习需求,选择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开班当天应发给学员教材等资料。

  2.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电商网红教员。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电商网红教员可为有成功培训经验或实践经验的相关人士。

  3.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s://ngx.net.cn/)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对没有入库的要及时录入信息库,以便学员网上评价。师资入库率应达到90%以上。对任课老师的满意率达不到85%的,将取消任课资格,培训机构不能聘请其任教。

  (三)完善培训档案,及时申请验收

  1.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培育申报系统”(www.ngx.net.cn)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在培训班开班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逐班次登记培训台账,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与验收和考核有关的全部培训资料,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总结,协助做好建立高素质农民队伍动态管理机制,至少向我局提供1个任课老师精品课程完整的DVD资料。

  2.培训机构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验收专家组参照《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填写《高素质农民验收报告单》。根据上级要求,增城区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360人培育任务应在9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六、考评颁证管理

  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3种考评均合格者,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不再组织高素质农民认定工作。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列入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将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科教科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训日常管理工作,种植业科、畜牧兽医科、渔业科、经管法规科、人事科及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区农产品推广与质量安全监督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局相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做好高素质农民摸查、推荐、遴选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局相关科室和各镇(街)农办应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培育高素质农民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科教科负责督促培训机构按广州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学员佩戴口罩,如实填报穗康码,申报健康情况。每次进入活动集中场所,要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对体温异常者要联系广州防控部门做好移交工作。食堂、宿舍、课堂等活动场所要做好通风、消毒等防护。避免学员接触其他外来人员。

  附件:1.增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表(2021-2025年)

  2.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3.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

  准

  4.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申报表

  5.高素质农民参训学员考勤签到表

  6.授课老师签到表

  7.高素质农民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8.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9.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10.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附件1       

  增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资金计划和绩效目标表

  (2021-2025年)

年度任务数

2021-2025年(五年)

绩效目标

经营管理型(人)

专业生产型

技能服务型

(人)

合计

人数(人)

总任务数(人)

总金额

(万元)

180

180

360

1800

810

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培训满意度达85%以上。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

  注:各年度任务参照2016-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及各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从业人员和常用耕地面积等3个指标的调查结果确定。


  附件2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综合素养

专业能力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

线上学习

经营管理型

120

10%-20%

60%-80%

10%-20%

≧总学时的1/3

≧总学时的1/10

专业生产型

6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

技能服务型

6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


  附件3

  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

  原则、程序和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质效,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及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制订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原则

  1.省农业农村厅对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考核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部分地级市或项目县(市、区)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进行抽查。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受厅科技教育处委托,负责开展全省农业经理人培育项目验收。

  2.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各县(市、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项目验收。

  3.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专家组可由省、市、县涉农事业单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组成。专家组人数为3或5名,凡是当年接受培训机构邀请讲课的人员,不得参与该培训机构所有培训班的验收。

  4.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对材料不完整、资金使用不规范、评价率或满意率不达标等情况,不能通过验收。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培训机构,验收专家组应出具整改意见,培训机构整改后可再申请一次验收。验收是否通过,培训机构都应按规定支付验收费用。

  5.验收人员所在单位要支持验收人员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在验收期间的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由培训机构支付,不再在原单位报账。培训机构在项目实施方案或投标文件中应合理列出验收人员在验收期间的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培训后应及时申请验收。

  2.主持验收的单位要协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验收期间,先听取汇报,项目县和(或)培训机构汇报开展情况,提供验收资料,验收组提出问题、交流。

  4.验收组检查验收材料,根据培训台账随机抽取6-12位学员,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培训情况,并上网查看培训学员评价综合满意度等等。

  5.验收组讨论和提出考核验收意见时,非考核验收人员要回避。考核验收组人员对验收材料严格按照标准,逐条对照,认真把关,提出考核验收意见。

  6.考核验收组形成验收报告并填写《高素质农民验收报告单》。对考核验收不通过的,考核验收组应出具整改意见,整改后再进行下一次验收。

  三、验收标准

  1.是否有项目县、培训机构实施方案,是否符合省的实施方案要求。

  2.是否有召开项目实施专题会议部署相关、细化工作。

  3.招标或遴选文件是否按规定公告,公告时间是否足够,招标或遴选培训机构时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4.项目县和培训机构是否有签订项目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5.是否完成了培训任务人数。是否完成了规定培训天数及课时数。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要求。查看培训台账、学员信息库,随机抽取6-12个学员通过电话等形式核查培训情况。

  6.是否按要求到规定的涉农高校(在其他学校或酒店不符合文件要求),完成8门或以上课程。

  7.是否有农业局的人员参加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是否有上农业科教云平台APP课程。

  8.是否发放4本或4本以上教材资料。

  9.是否安排到2个省级以上电商基地上2门或以上电商、管理等有关课程。省级以上电商基地指国家或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认定的电商基地,通过提供认定文件或上网查对。课程提供照片、视频资料。

  10.是否安排到2个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园区上2门或以上实训课。通过提供认定文件或上网查对。课程提供照片或视频资料。

  11.是否有提供1个精品课视频资料。

  12.聘请的师资是否有90%以上在师资信息库注册。

  13.参训学员信息是否全部录入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

  14.学员评价率是否有90%以上;培训机构满意度是否达90%以上。

  15.档案资料是否齐备、装订成册:

  ①教学计划(含课时内容安排)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现场照片

  ⑥考试考核资料

  ⑦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情况

  16.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此项工作为审计工作范畴,考核验收组不作评价,但对明显不合理的支出问题可以指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验收不予通过:

  1.招标(遴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没有按照省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公开、公正的招标(遴选)培训机构的;或招标(遴选)在网上公告时间不足5天的;或参与应标的培训机构不足3家的。

  2.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少于任务数;或参训人员有不符合学员条件的人员。

  3.没有按省的实施方案要求到规定的涉农高校上课的;在规定的涉农高校没有完成8门或以上课程的。

  4.没有农业农村局的人员参加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的;没有上农业科教云平台、农业信息化APP课程;没有提供至少1个教案PPT或精品课视频资料的。

  5.没有发放4本或以上教材资料的;教材为盗版的。

  6.没有安排到2个省级以上电商基地参观的;没有在电商基地上2门或以上电商、管理课程的;没有提供至少1个教案PPT或精品课视频资料的。

  7.没有安排到2个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园区参观的;没有在省级以上农业企业上2门或以上实训课的;没有提供至少1个教案PPT或精品课视频资料的。

  8.培训机构没有提供精品课视频资料的。

  9.培训机构聘请的师资没有达到90%以上在师资信息库注册的。

  10.参训学员信息没有全部录入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的。

  11.参训学员在网上评价率没有达到90%以上的。

  12.培训机构网上评价满意度没有达到85%以上的。

  13.验收资料没有装订成册的。

  14.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明显不合理的。

  15.培训时间不够的。

  有以下情形的,考核验收组指出后,项目县应给予补充完善,或写出情况说明,但不影响验收结果:

  1.是否有县或培训机构提供的实施方案。

  2.是否有召开项目实施专题会议部署相关、细化工作。

  3.其他细小问题。


附件4

  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申报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

□中专□大专□大学及以上

*政 治

面 貌

□群众

□党员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微信号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人员类别

□种植大户         □规模养殖场经营者    □家庭农场经营者

□农民合作社骨干   □农业企业负责人

□农业专业技术服务能手

*培训类型

□经营管理型  □专业生产型  □技能服务型

*产业生产

经营和服务基本情况

产业
所在地

      省       市       县(市、区)        镇

主体产业: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养殖、水产养殖、休闲农业、其他

主体产业1


生产(服务)规模


从事年限


主体产业2


生产(服务)规模


从事年限


上年度产业收入(万元)


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为必填项

  填表说明

  1.培育对象申报表由高素质农民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2.标注*的必填项。

  3.培训对象分为三种类型:

  (1)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创新创业带头人,包括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现代创业创新青年等。

  (2)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  

  (3)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农产品电商营销人员、农产品直播带货人员等。

  4.“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基本情况”最多可选择本人从事的2项主体产业进行填写,生产(服务)规模和从业年限与产业类型对应填写。生产(服务)规模请标明单位,如种植类产业请填写**亩,养殖类产业请填写**头/只/尾/羽/箱,或**公顷等。

  5.主体产业请填写具体产业名称:

  (1)粮食作物包括:玉米、水稻、小麦、马铃薯、甘薯、木薯、大豆、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荞麦、燕麦、其他粮食作物;

  (2)经济作物包括:棉花、甘蔗、甜菜、蚕桑、烟草、麻类、牧草、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胡麻、设施蔬菜、露地蔬菜、城郊蔬菜、西甜瓜、食用菌、苹果、柑橘、梨、葡萄、香蕉、桃、荔枝、龙眼、核桃、板栗、枣、鲜切花、盆栽植物、观赏苗木、茶叶、人参种植、枸杞种植、其他经济作物;

  (3)畜牧养殖包括:肉牛、奶牛、生猪、肉羊、绒毛用羊、其他家畜、肉鸡、蛋鸡、肉鸭、蛋鸭、鹅、其他家禽、蜜蜂、兔、肉鸽、鹌鹑、貂、其他特种动物;

  (4)水产养殖包括:淡水池塘养鱼、淡水池塘养虾、淡水池塘养蟹、淡水网箱、稻田养鱼、甲鱼、其他淡水养殖动物、海水池塘养鱼、海水池塘养虾、海水池塘养蟹、海水深水网箱养殖、海带、紫菜、海参、贝类、其他海水养殖动物。

  附件5

  高素质农民参训学员考勤签到表

  课程内容:               日期:

序号

姓 名

镇、村(地点)

联系电话

学员签字








































































  附件6

  授课老师签到表

日期

讲课内容

(课程)

讲课老师

姓名

联系电话

讲课老师签字






























































  附件7

  高素质农民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班级名称:

评价

项目

授  课  教  师

























组织后勤服务情况




学习收获:

有何意见、建议:

                                               签名:         

  注:此表由参训学员本人填写,在相应选项内打√。每期办班结束后回收数量须超过

  学员数量的80%。


  附件8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                                                培训专业: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培训起止时间及天数

































































  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建账时间:


  附件9

  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培训机构


验收班次

          专业         期          班            

办班地点


验收重点内容

1.培训时间      2.培训人数  

3.培训台账      4.资金使用

5.身份证复印件  6.教学计划   

7.培训教材      8.培训现场照片 

9.学员满意度测评情况

验收结论

合  格  □          不合格  □

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年  月  日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0

  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1.年度项目申报文件、批复文件、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各培训班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含课时内容安排)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现场照片

  ⑥考试考核资料

  ⑦《高素质农民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⑧《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