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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

2024-08-13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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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机构14个,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承担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机要、档案、督办、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新闻宣传、议案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编志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讲话材料。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经管法规科(挂审批管理科牌子)。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建议。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及政策,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农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的执行,参与农村金融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代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和重点项目立项审核。

  (四)产业招商科。拟订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农业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指导、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宣传、推介全区农业投资环境,组织开展贸易促进和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宣传推广、农业会展、洽谈会、论坛等活动;统筹农业招商项目信息收集、建档分析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和督促在谈招商项目进度及有关问题解决;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农业龙头企业相关工作。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局重点农业产业工作和项目。

  (五)市场信息与科教科。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及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跟踪采集分析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和运行情况,报送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有关学会工作。承担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场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六)农村社会事务科。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区内扶贫开发成果巩固和革命老区帮扶工作。推动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七)乡村建设管理科。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和水产种苗。指导种业市场交易平台建设。

  (九)种植业管理科。负责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拟订花卉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种植业生产建设项目;负责种粮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协调指导农作物新品种和适用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收集、报送农情信息和种植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抗灾救灾和协调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区蔬菜生产供应规划和落实有关蔬菜生产政策,指导蔬菜生产和蔬菜基地建设;负责收集蔬菜产销情况和有关的统计分析工作;编制菜篮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推进“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工作。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及农药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和监督检查。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等工作。协调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管、检验、登记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农机引进、示范、推广、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和质量监督。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安全作业。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及其驾驶培训机构资格的审核工作。  

  (十)畜牧兽医与渔业科。拟订畜牧、饲料、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和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指导健康养殖及渔业产业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办兽药、动物防疫条件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奶畜饲养、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的监督管理。承担执业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负责畜牧业、渔业养殖管理及渔业捕捞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现代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捕捞许可制度、养殖证制度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的审核及经营利用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殖放流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安全;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和重大病害防控工作;负责畜牧业、渔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的检疫;指导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水生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

  (十一)农田建设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设施农用地监管工作,牵头负责设施农业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农业综合执法一科。统筹协调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协调镇街农业行政执法,推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落实与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负责农业种植类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协助跨区农业种植类领域执法和协查重大农业种植类领域违法案件,受理农业种植类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协助开展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农业综合执法二科。负责全区渔政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渔政、渔船、渔港和渔业船舶修造厂及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渔业水域的巡逻。负责辖区内渔业水域的水质监测和江河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负责辖区内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督管理、拯救工作。依法检验渔业船舶及其产品。负责农业养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协助跨区农业养殖领域执法和协查重大农业养殖领域违法案件,受理农业养殖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协助开展农业养殖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拟订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本系统科技人员管理、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局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5个,具体如下:

  (一)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办公室(挂广州市增城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公室牌子)

  主要任务: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负责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指导、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财务会计核算、收益分配统计和评价分析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委换届。

  内设综合科、集体经济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财务审计科、资产管理科5个机构。内设机构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科:负责协调各科工作;负责办公室文秘、财务、人事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集体经济管理科: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负责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参与组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指导、监督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委会换届。

  3.财务管理科:指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指导、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

  4.财务审计科: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和管理工作。

  5.资产管理科: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收益分配统计和评价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监督管理工作。

  (二)广州市增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的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农机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参与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和修理质量事故;参与指导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协调、指导、监督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协助做好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及其驾驶培训机构资格的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工作。协助开展植物、植物品种检疫、防疫、检验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环境的监测;协助做好全区农作物种子、种苗的质量、安全及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管理;协助做好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及农业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土壤地力监测,制订全区土壤改良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并指导实施农作物病虫害及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制定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和对策并实施技术指导;负责全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广州市增城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任务:承担粮食、果树、蔬菜、花卉、畜牧、渔业(以下简称农业)先进生产技术研究和应用;负责农业新品种研究开发;负责我区农业名特优品种的提纯复壮、改良、种子(种苗)繁育及种质资源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农业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工作;负责农业生产及病虫害综合防治关键技术的试验;承担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负责青少年农业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承办农业技术标准制定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生产的试验示范;协助做好土壤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广州市增城区农产品推广与质量安全监督所(挂广州市增城区农业标准与质量监测中心牌子)。

  主要任务:承担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农业标准的宣传和推广,依照标准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及农业环境实施监督检测;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检测工作,参与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质检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全区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负责采集和分析农产品市场供求、运行信息,承担农产品推广营销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农产品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策划宣传活动及会展工作,做好我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承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广州市增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上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开展乡村振兴政策研究、决策咨询,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建议。协助制定乡村振兴各项决议、计划、规划、实施方案等。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总结推广乡村振兴经验做法。承担有关乡村振兴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事务性工作。

  (六)广州市增城区农业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主要任务: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对外交流和产业招商工作。协助开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参与制定促进投资政策措施,推进各类农业现代化示范建设,促进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组织之间交流合作任务,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促进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承担区农业农村局(挂区乡村振兴局牌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广州市增城区乡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协助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局(挂区乡村振兴局牌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广州市增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挂广州市增城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任务:协助做好全区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畜禽标识、动物防疫条件、执业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维护,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协助做好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维护和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全区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九)广州市增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新塘分所(挂新塘畜牧兽医站牌子)、广州市增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中新分所(挂中新畜牧兽医站牌子)、广州市增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石滩分所(挂石滩畜牧兽医站牌子)、广州市增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派潭分所(挂派潭畜牧兽医站牌子)、广州市增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正果分所(挂正果畜牧兽医站牌子)、广州市增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小楼分所(挂小楼畜牧兽医站牌子)、广州市增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宁西分所(挂宁西畜牧兽医站牌子)。

  上述7个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主要任务:协助做好行政区域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及畜牧生产统计等工作;负责本区域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域畜牧兽医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域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域畜禽标识、养殖档案、免疫档案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域畜禽质量安全的监测工作;配合做好本辖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配合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做好动物重大疫病的预防和疫情扑灭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畜牧生产发展,并承担公益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